商标侵权非小事,重则获刑坐牢

更新时间:2023-02-13 已浏览:211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上旬开始,被告人劳某某、梁某某租用出租屋组建工作室,在未取得“HUAWEI”“HONOR”注册商标所有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收购破旧的华为、荣耀二手手机,并购买新的手机屏幕和印有“HUAWEI”“HONOR”商标字样的高仿手机后盖、电池等配件,对二手手机进行组装、翻新,然后将翻新的二手手机通过淘宝店铺进行正品宣传及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合计约人民币100万元。期间,被告人劳某某、梁某某还雇请被告人邹某某、被告人莫某某到工作室从事组装二手手机、打包发货等工作。

【以案说法】

被告人劳某某、梁某某、邹某某、莫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已假冒两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合共约人民币1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涉知识产权犯罪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故依法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惩处。

中国是世界上手机替换率最高的国家,手机更新换代越来越频繁,二手手机存量较大,将不用的手机卖掉,既能获得经济收益又有利于环保,于是催生出回收旧手机及翻新手机行业,巨大的二手手机市场隐藏着不可估量的经济利益,致使很多商家投身翻销二手手机行业。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也是一个获利比较快的行业,行业迅猛发展,也衍生出一个灰色地带。近年来,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的报道也比比皆是。

国家鼓励资源再利用、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旧手机翻新后重新利用,既赚钱又环保,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好举措。手机销售者在回收旧手机后维修、翻新并重新销售的,不应重新标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在销售时应声明手机是维修、翻新手机,否则,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要赚合法钱,千万不能被利欲蒙蔽双眼,将翻新手机当全新手机卖,触犯法律,锒铛入狱,要做诚实人,要赚平安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价钱一分货,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被欺骗。消费者购买手机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并妥善保留发票、收据、维修单等凭证。假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供稿人:新兴县人民法院 罗俊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