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股东,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1-12-06 已浏览:162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案情回放】

  何某某等9人原是广东郁南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何某某等9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8万余元。郁南法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

  郁南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广东郁南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办理了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公司名称为广东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黄某某和邹某某未履行出资义务,且以0元将股权转让给覃某某和张某。2020年11月11日,股东覃某某和张某未经清算即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广东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未发现被执行人广东郁南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保障工人权益,经郁南法院合议庭讨论,决定依法追加原股东黄某某和邹某某、股东覃某某和张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对黄某某等4人启动财产查控措施,冻结了黄某某等4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但实控金额未能足以清偿本案债务。

  经承办法官对黄某某等股东释明法律,言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最终黄某某与邹某某达成一致意见,确定邹某某已被法院冻结的2万余元由法院进行扣划,余下款项6万余元由黄某某汇入法院暂留款账户内。至此,何某某等9名工人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得到了足额清偿,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点评】

  该案涉及9名工人,案件标的虽然不大,但与各工人的生计休戚相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官提醒,股东切勿以为通过低价转让股权、变更公司名称和注销工商登记等行为就能逃避债务。本案中虽然被执行人广东郁南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并办理了注销工商登记,但黄某某与邹某某并未履行出资义务即以0元转让股权,覃某某和张某未对公司进行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均应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法院依法追加原股东黄某某和邹某某及股东覃某某和张某为被执行人,使本案的执行出现新的契机,令9名工人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得以足额兑现,依法打击了老赖股东逃避债务的行为,使案件能够实际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供稿人:郁南法院黄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