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6-07-15 已浏览:407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7月13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市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对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夏季执行大会战”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及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正良、副院长黄志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正良院长就当前我市的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关乎法院形象,关乎司法公信力。两级法院应以最高法院、省法院对执行难宣战活动为契机,尽全力将这项工作做好,做到问心无愧。二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规划好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是要以制度规范执行权的行使,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网上办案,从强化节点管控等方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让制度之笼越扎越紧,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发生。四是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基本解决行难问题作为法院的“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合理配置执行人员比例,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加强执行物质装备建设,全面推动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宣传,培树执行先进典型,增强全社会对解决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提高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黄志辉会上要求全市执行工作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规范执行行为,改变执行作风;二是务必坚决落实执行措施。严格依法采取各项执行措施,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三是务必注重执行细节。把执行工作做细做实,耐心细致解决执行信访,强化执行宣传。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润棠就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夏季执行大会战进行了部署要求,要求两级法院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清理、夏季执行大会战的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拟稿人:执行局 房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