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法院发出云浮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更新时间:2024-04-30 已浏览:27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了,但是也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是法院发给你们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你们拿到后要仔细阅读并继续履行好父母应尽的义务,认真呵护孩子健康成长。”4月22日,郁南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向孔某和黄某发出云浮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引导二人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黄某和孔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两人多次沟通无果,黄某遂以感情破裂为由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孔某离婚,婚生子女由黄某抚养。在案件办理中,办案团队联系孔某欲将应诉材料转交至孔某时,孔某在电话中表现得非常抗拒,一直拒绝配合送达工作。为了抓住和孔某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办案团队通过问询黄某得知孔某住址后,连续数天在孔某住处等待其下班回家,最终等到了孔某开门沟通的机会。办案团队劝导孔某由子女角度出发,向其分析两人子女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帮助,双方应放下矛盾就子女抚养问题好好沟通。数日后,黄某、孔某二人均致电承办法官表示同意调解。

“我也知道黄某生活不容易,孩子的抚养费就不用她给了。”经承办法官向二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孔某、黄某亦互相体谅,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儿子由孔某抚养。一场调解下来,虽然解决了黄某与孔某的婚姻关系问题,但两人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郁南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黄某、孔某要及时关注未成年人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肩负起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最大程度避免离婚带给孩子的不利影响,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和睦、文明的健康成长环境。

下一步,郁南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抓住与婚姻家事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的每一次机会,以情法促和谐,用心推动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