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财产?拘留!

更新时间:2024-04-12 已浏览:91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管理员

有些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以身试法,妄想逃避执行,殊不知已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近日,郁南法院对一名恶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实行拘留。

温某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胡某归还借款本息150609.9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判决,故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郁南法院立案后,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胡某既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履行判决义务。经查,胡某是某学校的退休老师,账户上每月都有一笔退休金划到其账户上,但胡某为逃避执行将部分工资转走。执行法官发现该情况后,依法将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到法庭并决定拘留15天。
  “法官,我转移这些钱是有原因的,请不要拘留我!我会尽快还款的。”胡某向法官解释,其因为家庭另有重大支出急需用钱,迫于无奈才将工资转走,不是故意不还款。
    执行法官考虑到情况特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温某沟通并告知胡某的苦衷,促使被执行人获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宽容。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温某对胡某的情况表示谅解,主动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拘留。
  “希望你能明白,向法院报告财产是你应尽的义务,你自行转移财产的做法已经触犯法律了,以后不能这样做了。而且你有还款困难,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好,而不是悄悄转走账户里的钱”执行法官对胡某进行了教育后当场对其解除拘留,胡某向法官承诺,不会再有此类情况出现并会积极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