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18 已浏览:352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118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晓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跟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3762件,同比下降2.66%,其中新收各类案件29397件,同比下降2.01%;审结30631件,同比上升0.91%。法官人均结案210件,同比增加2件。对照省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存案降幅4.2%,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4.43%,一审服判息诉率85.77%民事行政一审收案同比增幅下降2.66%,实现存案下降、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前端治理效果初显的目标。市法院行政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个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坚持底线思维、公正司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浮,审结刑事案件1552件,判处罪犯2148。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0185人,判处财产刑金额140.4万元严惩黄达、杜华等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敲诈勒索案。重拳惩治腐败行为,审结曾超谊、许家荣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9。依法审理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硕平、阳江市原副市长李孟志等省法院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8

(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一盘棋”思想,在市委领导下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防风险、保稳定。深入推进打击逃废债、涉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工作,严厉打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刘北旺、王辉、区文浩违法发放贷款罪,罗伯成、潘伟雄、潘伟胜骗取贷款罪等犯罪案件。发挥跨域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协同解决拍卖财产移交问题,共执结涉农商案件558件,司法清收到位金额4.67亿元。落实市委基层治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出台《关于防范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的若干意见》,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协调联动和风险会商研判,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力落实“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政策,坚持“一楼一策”稳妥办理“涉问题楼盘”案件,化解涉房地产、物业等群体性纠纷217件,涉及楼盘93个。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郁南法院妥善审结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发展会员超百万的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收缴违法所得2150万元。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出台《关于深入推动涉诉信访实质化解工作的实施要点》,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带案下访约访、带头包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84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至92.31%发布行政诉讼白皮书,总结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及应诉过程中的成效与问题,推出典型案例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出台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由纠纷属地法院诉前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案件诉前分流。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和人大代表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类案共性问题开展研讨,组织典型案例旁听庭审活动37场次,促进司法效能和行政质效双提升。

(四)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紧跟全市“1+6+N”工作体系建设部署,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诉前成功调解案件7326件,同比增长6.41%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58份,反馈率达100%,有效防止诉讼衍生风险。加强对人民调解指导,建立法院联络员远程指导基层司法确认申请流程机制,推动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全市63镇(街)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调解程序与诉讼程序转换衔接机制,畅通调解处置、诉非对接、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的有效路径,云城法院探索实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为纠纷化解提速增效

二、坚持司法赋能、服务大局,聚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建立涉企案件诉讼影响评估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57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1350件。市法院13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共商推进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有效举措,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协同治理,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出台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开展“执行护企”行动助力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厂房,成功执结一宗涉企民间借贷案件,拍卖成交5万多平方米土地,执行到位4200余万元,实现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流转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9件,平均结案用时46/件,同比缩短27天。构建知识产权联动联调机制,推进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和衔接协作,成功调解知识产权诉前案件74

(二)服务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审结强制清算、破产类案件10件,取得突破性成效。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推动5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支持罗定市胜源投资有限公司等重整再生。与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17部门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制定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出台推荐破产管理人工作指引,推动破产事务高效办理。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运用“智慧破产”模式,引入广州中院智慧破产和融资平台,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化。

(三)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依法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93件,保障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妥善化解涉农产品产销、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纠纷10件,优化农村营商环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法律咨询等基层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新兴法院健全院庭长联系指导乡镇工作制度,为镇村干部开展法治培训12场次,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服务绿美云浮生态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集中审理,依法审结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51。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民事赔偿、补植林木等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同市检察院与茂名、湛江、阳江广西梧州、玉林五市法检单位,共同签订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环境资源跨省、市一体化司法保护。建立健全“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推动林长机制与司法审判工作有效衔接,强化协同配合,依法严惩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绿美云浮生态建设治理水平。

三、坚持人民至上、守护民生,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回应民生司法诉求,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民生领域案件2687。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审结婚姻家庭一审案件2000件,其中686件通过调解结案。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9,有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完善法院+工会一体化处理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5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2611.8万元。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5万余元;发放救助金41.5万元,救助25人次

(二)全面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线上依托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立案20781件,跨域立案3件,网上开庭、调解2700场次,电子送达14620,线下发挥一站式建设集约集成优势,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线上就办好”。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推广网上立案容缺受理、全链条“适老型”诉讼服务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三)兑现胜诉合法权益。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全面落实与税务机关“各付各税”、公安机关“查人扣车”、基层网格“执行联动”等机制。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动机制向镇、村一级基层(自治)组织延伸全市网格员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2256人次提供财产线索504条。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将执行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前置到服务窗口。推进执行纠纷实质性化解,促成执行人梁某与云安区镇安镇政府及其下辖八个村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达成和解协议。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发布限制高消费7850人次、失信被执行人5195人次。全年执结案件15723件,执行到位36.03亿元;结案率94.51%,排全省第二;结案平均用时79.6/件,较去年缩短22.35天。

(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资源保护、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送法六进普法活动137。强化以案释法,推出专题普法典型案例特辑8期,在《云浮日报》刊登“以案说法”案例45。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摄制《营商政策连连看》微普法视频,以法官说法形式普及企业破产政策有关规定。云安法院“法徽+红领巾”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获评全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四、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分工方案,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考核激励制度,完善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为导向的法官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全面实施参阅案例制度和类案检索制度。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市法院出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要点》,统一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三同步”“四个一”工作机制,扎紧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制度笼子。积极落实“阅核制”,发挥阅核在统一裁判尺度的优势,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之外案件监督管理责任。综合运用“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全员绩效考核、审判数据会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等措施,努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从量变到质变。

(三)进一步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为788名刑事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办结认罪认罚案件1307件,适用率达85.3%。稳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小额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48.2%,同比提高16.76个百分点。大力加强速裁团队建设,全市法院共组建速裁团队10,办结案件2988件。罗定法院速裁团队平均审理周期27.34天,比普通团队少64.55天。

(四)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打破各部门数据壁垒,跑出办案“加速度”。加强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借助“授权见证通”小程序为16涉港澳案件当事人成功办理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手续;通过淘宝、京东网站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83亿元,溢价率同比增长6倍多。

五、坚持政治引领、从严治党,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科学制定“四计划三清单”,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微党课、学习研讨、联学活动等多形式开展理论学习76场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市法院确定调研课题30项,深入基层走访调研70余场次,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政策举措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整改落实,努力将“问题清单”变成“满意答卷”,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着力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工作亮点,全市法院三个党支部获评全省法院“四强五好”党支部。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特点和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的方式和内容,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分级分类组织两级法院参加各类培训681200余人次。注重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锻炼,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云法青年说”读书分享会活动,主动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比先进的氛围,全市法院共有5个集体、7名个人获得全国和省、市的荣誉。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队伍管理始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更新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刀刃向内从严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13次,查纠问题26。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2次,及时办结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主动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改进自身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等活动226人次,上门走访代表委员30次。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250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40.83%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牢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司法理念,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与新发展阶段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民举措的创新力度不够;三是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释法析理不充分,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司法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三十而立”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后花园”、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目标,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大力抓审判管理和作风建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解决好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做好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领域案件审判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紧紧扭住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以严格规范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为切入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技赋能完善审判执行制约监督机制。以完善审判管理体系为抓手,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结案时间、服判息诉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推动全市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在前两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实干开新局,奋斗创未来。站在云浮“三十而立”的新起点上,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推动云浮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作出法院新贡献、彰显法院新担当!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省法院2023年对全省法院的审判业务评价指挥棒,采用“指标+机制”二元结构,涵盖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能力及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对各地法院分别设置评价项目和评价分值,突出降存清积、实质解纷等评价重点。“一降”指存案下降;“两升”指提升审判质量和实质解纷能力;“三优化”指优化“四类案件”监管机制、繁简分类审理机制、裁量权与执行权规范行使机制。

2.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行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团队、人员相对集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3.“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联动,审判机关、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协作单位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打击等,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强大合力。

4.一站式建设: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简称,是指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源头减量,及打造更加普惠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5.网上立案容缺受理立案基本条件具备、主体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部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的立案机制。

6.送法六进: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7.四类案件:是指具有四类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二是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8.四个一、三同步:“四个一”即一位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三同步”即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进行。为人民法院处置重大敏感案件事件,加强舆情防控的制度机制。

9.阅核制:最高法院2023年提出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机制。目标是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院庭长对所阅核案件的裁判过程或者结果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审判组织意见,但可以要求重新考虑、复议,或者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庭长阅核案件的时间节点、所提意见、处理结果等,应当在办案平台全程留痕,或者形成书面记录入案备查。

10.授权见证通:为解决涉港澳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序繁琐、成本较高、耗时过长等问题,开发的集“预约服务、跨境授权、身份验证、远程视频、在线见证、全程留痕”加“司法审核”功能为一体的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港澳当事人、律师和审判人员分别登录该平台,在审判人员的见证下,在线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11.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41

(共印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