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运变桃花劫 一女子被冒牌警察骗财又骗色

更新时间:2023-06-05 已浏览:395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案情回放】

20211月份到20213月份期间,被告人郭某冒充新兴县公安局特警身份,利用被害人邵某对特警身份的信任和好感,与被害人邵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并先后虚构其患有淋巴瘤中期手术需要用钱、项目工地需要用钱、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需要结账等事实骗取了邵某共计57500元。被害人邵某于202184日报案至新兴县公安局。

新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感情和财物,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郭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从重处罚,遂以招摇撞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责令郭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57500元。

判决后,被告人郭某没有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亦无提出抗诉,该案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点评】

近年来,犯罪分子以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利用对方的信任,虚构事实以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骗取钱财的案件屡屡发生。在男女朋友的交往中,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对方的甜言蜜语所蒙骗,对方如提及金钱请求,要多留几分心眼,避免上当受骗,伤心又伤财。同时如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收集好相关证据。同时,爱情本是一件很美好也很纯粹的事情,为了钱财或其他不法目的去欺骗对方,触及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案中,郭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依照处罚较重的招摇撞骗罪对其定罪处罚。

 

(供稿人 新兴县人民法院 陈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