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法院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23-04-17 已浏览:1267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传播正能量,在文明实践活动中引领基层群众的宣传思想文化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近日,罗定法院组织干警到罗城街道细坑社区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向过往群众发放《条例》宣传册等形式,让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倡导广大群众在维护公共场所、公共卫生、市容市貌和出行安全、饲养犬只、殡葬祭祀等活动中遵守行为规范,讲文明、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并引导群众将《条例》内容传达给亲朋好友,鼓励他们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文明新风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为宣传《条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确保《条例》实施取得成效,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