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老赖被判九个月有期徒刑

更新时间:2021-12-28 已浏览:149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案情回顾】

  陈某某因资金困难向谭某湘借款,后未能按照承诺期限归还借款而被出借人谭某湘起诉,经依法审理,罗定市人民法院和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债权人谭某湘清偿30万元的借款及相关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陈某某没有按判决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债权人谭某湘遂向罗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罗定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责令陈某某执行判决和报告财产情况,但陈某某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同时调查发现陈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在执行期间有大额收入,但该款项随即被陈某某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提取现金的方式在短期内全部转移。另外,被告人陈某某名下还有与他人组建的矿业公司,并与其他公司合作勘探及开采相关矿点,陈某某占开采收益的13%,股份价值539万元,但其依旧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拒不履行。执行局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罗定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故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官点评】

  诚实守信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被执行人理应按照其与申请执行人的约定履行偿还债权的义务,确有困难无法履行的,应当依法提出,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沟通。本案中,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仅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义务,还在收到法院责令执行判决和报告财产的通知后,没有如实报告名下拥有的巨额财产,并把有关收入通过各种方式迅速转移,企图达到逃避还债的目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手段恶劣,且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仍未主动履行债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应当予以严惩。该案突破以往此类案件多判处缓刑的惯例,依法从严判处了九个月有期徒刑,罪当其罚,对“老赖”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更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现象,充分维护了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供稿人:罗定法院 谭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