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典型案例】快审快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更新时间:2020-06-03 已浏览:442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基本案情】

罗定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某、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罗定法院于2020318日依法立案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自觉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线上线下向金融、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除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某在罗定市罗城街道兴业路7号鸿禧华庭商住小区有一套商品房外,暂无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同时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本院还有一件执行案件,该案是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已将被执行人李某坐落在罗定市罗城街道兴业路7号鸿禧华庭商住小区的商品房进行拍卖,成交价为1012416元,该款偿还李某的借款案件后仍有余款,承办法官迅速从拍卖房产案中转移案款53347.59元和执行费700元到本案支付。

202046日,罗定法院将款项通过网银转账支付给申请人罗定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20天时间,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疫情期间外出执行困难重重,但罗定法院切实增强执行主动性,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充分发挥信息化执行的优势,仅用20天时间就执结了这起追偿权纠纷案。

该案的高效执结不但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了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舒缓了疫情期间企业资金运作周转的困难。

 

(编写人:罗定法院 谭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