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给执行局寄来感谢信

更新时间:2015-05-26 已浏览:542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当事人给执行局寄来感谢信。

    “曾法官秉承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地履行了法官职责,是一名坚守在执行前线的优秀法官。他用自己的努力与行动来诠释司法为民的内涵,公平公正廉洁执法,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在给我院执行局的感谢信中写道。

    自2014年7月起最高法院部署在全国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执行局在省法院执行局的精心组织安排下,全力推进专项活动的“一核录、四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其中,包括清理一年以上其他未结案件。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浮市金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应清理的案件之一。经办法官接到该案的清理任务后,不辞劳苦,四处奔波,前往银行、国土、房管、车管、工商等部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银行扣划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89000元。当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大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执行款时,申请执行人惊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中止执行七年的案件居然还有执行款领取,在失望之余带来了巨大的惊喜,掩饰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给我院执行局寄来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