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出台司法意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 2019-09-10 00:29:59 已浏览:244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市中级法院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9项措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从牢固树立司法理念、加大刑事惩治力度、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加强执行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六大方面入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平等、客观、审慎三大司法理念。《意见》要求,要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行政、民事违法行为的界限,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力度;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自主发展;坚持“三个慎用”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二是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全市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民营企业权益、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等各类犯罪,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坚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审慎处理原则,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完善民营企业市场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依法妥善审理行政机关因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民营企业与政府间的合同纠纷案件,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执行工作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意见》提出,要持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优化执行权力运行架构,对涉民营企业的执行事项实施集约化办理,落实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反应,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灵活合理运用保全措施,尽量使用活查封等灵活的执行措施,严防超标的保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保护,对无不良诚信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四是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意见》要求全面升级“互联网+”诉讼服务,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网上立案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电子送达、远程庭审等智能化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要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应诉答辩、举证质证等参与诉讼的权利;建立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特别通道,完善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告知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涉诉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生产经营普遍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把普法工作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普法宣传,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