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将流程管理作为规范审判权运行、提高审判效率的切入点,健全流程管理制度,理顺管理措施,疏通流程渠道,堵塞节点漏洞,有力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一是完善流程管理体系。将立案、分案、排期、审理、合议、归档等各个节点纳入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强化节点时限管理,实施审执限跟踪、催办督办、到期预警、超期处罚等措施,加强立、审、执、监四大环节的衔接配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有序顺畅运行。强化审限管理,加强了审限延长、中止、扣除审限以及程序变更管理,严格报批条件、程序和时间,杜绝违规审批、违规中止和扣除现象。实行延长审限、中止审理由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的数量,对无正当理由的,一概不予批准。
二是增强均衡结案意识。充分认识均衡结案的重要意义,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摒弃“前松后紧”思想,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根据案件数量情况、审理和调解的难易程度,合理调配案件和法官,将均衡结案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推进均衡结案管理。审管办和立案庭在每月初对各审判执行部门的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审判执行部门及法官个人的案件收结存数量及审限执行情况。
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建立“滚动提示、月通报、季分析”动态监控管理机制,“滚动提示”,即通过业务系统每日滚动显示办案进度情况,监控临近到期的发出“审限预警”显示;“月通报”,即每月对全市各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审判执行数据进行通报评估;“季通报”,即每季度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对全市整体审判运行态势进行总结,重点分析指标波动原因,查找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通过该项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对案件质效的动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我市法院多项监控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四是健全完善防控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市中级法院在继续坚持较长时间未结案件跟踪督办、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管辖、保全、鉴定、拍卖等环节纳入流程管理,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尤其是针对十八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实行按季逐级上报,列明原因,逐案拟定清理方案,并挂账督办,进一步堵塞了管理漏洞。近年清理长期未结案取得了较大进展,长期未结案占比全省法院比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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