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被评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更新时间: 2019-08-23 02:01:40 已浏览:21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创文期间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市中级法院被评为“2018年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自市委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中级法院把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平台,牢牢抓住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切实履行法院职能,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一是领导重视。将创文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并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以抓创建促融合。将抓好法院工作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融合起来,自觉将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之中。三是以抓主业促文明。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司法文明持续向好,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四是以抓沟通促提升。加强与市创文办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市创文办报告市中级法院创文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市创文办到法院进行指导。连续四年开展法院“文化月”活动,编印《法官说法》等普法读本,分发到各单位、各镇街、各村居,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以实际行动推动创文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