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婉婉同志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更新时间: 2019-08-12 07:52:16 已浏览:21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新时代广东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我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婉婉同志被评为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李婉婉同志自2009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行政庭工作,2017年2月至今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任法官以来参与审理案件700多件,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保护妇女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两年,她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与行政案件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勇挑重担、创新实干,为两项改革举措在云浮法院落地实施作出了突出贡献。2017年,李婉婉当选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9年1月,又被任命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她不负群众期望和代表职责,提出了多条关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和青少年法律服务方面的建议。近年来,李婉婉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云浮中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办案能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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