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

更新时间: 2019-08-09 08:18:02 已浏览:940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落实落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86日,全市法院、检察院召开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亦乾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全市法院、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员额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共70余人参加会议。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辉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充分体现现代司法宽容精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在推进繁简分流、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于下一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开展,黄志辉副院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最高政治站位。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基本精神、适用原则。二是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把握和审查,保证案件质效。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全面审查和认定证据,对于有罪裁判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坚持疑罪从无,不因被告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坚持落实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既“同案同判、类案类判”,做到量刑标准一致,又区别对待具体犯罪情况,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做到罪责刑相一致,罚当其罪,增强审判结果的稳定性、权威性和延续性。三是做好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有效衔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罪责刑相一致,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亦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二是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认罪认罚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提高认罪认罚的适用率。注重宣传教育,加强释法说理,落实量刑激励。

会上,与会的法官、检察官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进一步实施推广工作进行交流探讨,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适用、值班律师、具结书的签署、量刑建议、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坦诚交流,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