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举办2019年第一期案例研讨法官沙龙

更新时间: 2019-07-15 10:36:26 已浏览:240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市中级法院举办第一期案例研讨法官沙龙提出

瞄准目标 只争朝夕 奋力做好案例研究工作

 

为切实提高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进一步营造法官研讨案例的良好学习氛围,712日,市中级法院举办第一期案例研讨法官沙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正良出席活动并讲话。

 

熊正良院长在讲话中对本次法官沙龙的召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一场具有较高水平的典型案例研讨会。他表示,最高法院、省法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案例研究工作,云浮法院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瞄准目标,只争朝夕,奋力把案例研究工作做好。熊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案例研究工作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到案例研究工作对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的重大意义。办案和编写案例都是法官的本职工作,两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二是要深入实践,迅速提高案例编报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案例研究工作主业意识,健全机制,制定完善案例研究相关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要强化考核,加强引导,建立健全案例编报考核评价措施,提高法官和辅助人员编报案例的积极性。三是要创新形式,不断延伸案例研究工作的成果。要多措并举深化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综合运用法官沙龙、法苑讲坛等形式评析典型案件,在加强案例编报工作的同时,注意收集和积累法治教育素材,为普法宣传打下基础。

本次活动围绕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等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刑一庭、刑二庭各员额法官依次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辉,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开勇分别进行点评。活动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宏逵主持,刑一庭、刑二庭全体干警,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政治处、研究室、审管办有关人员等30余人参加活动。

 

开展法官沙龙活动是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的重要举措,对于统一裁判尺度、培养调研风气、形成司法智力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市中级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步将案例研讨法官沙龙这一形式常态化,为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搭建交流互动平台,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