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到云浮中院开展审务督查工作
5月27日至29日,省法院监察室专职廉政监察员陈秀光带领行装处刘广军和李涛同志一行三人到市中级法院开展审务督查工作。
27日下午,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市中级法院财务管理规范化情况的汇报。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江群主持,监察室主任张世明、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及办公室相关同志参会。办公室陈主任从财务管理情况现状、财务规范化管理取得的成效、财务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经费缺口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汇报。
会后,督查组针对市中级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展开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翻查财务凭证、账册、报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文件、非税管理规定等方式,审查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9日上午,督察组再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就督查结果进行反馈,会上,督查组对市中级法院财务管理工作了充分肯定,认为市中级法院在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能紧紧围绕“政治建院、规范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兴院”的整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意识,认可市中级法院在诉讼费收缴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亮点,同时也指出了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督查组就进一步推进法院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继续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建设,与时俱进,逐步更新完善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落实费用报销审批制度,以严肃的财经纪律、严格的财务制度,切实承担起严管严控职责,杜绝各类违规支出。三是要继续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院、省财厅的工作部署,定期排查“三公”经费支出相关领域风险隐患,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
最后,市中级法院林江群副院长对审务督查组本次的督查工作表示感谢,并希望督查组以后加强对中院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表示针对这次审务督查结果反映的问题,今后将更加重视,认真整改,逐步完善对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彻底杜绝“三公”等行政经费支出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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