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信网贷小广告,小心你的钱!

更新时间: 2019-02-22 01:33:11 已浏览:1266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案情回顾】

  201711月,被告人向某伙同他人租赁作案场所并对外张贴广告,声称可以帮人申请网上贷款。2017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向某等人在帮被害人申请网上贷款过程中,通过其财付通账号绑定被害人银行卡的方式,在贷款到账后通过财付通秘密转走部分款项,期间共盗取被害人郭某贷款6450元,盗取被害人胡某贷款8000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被告人向某网上追逃,于2018311日将被告人向某抓获归案。

  罗定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将赃款全部退出,罗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犯罪的新型案件时有发生。本案中,被告人向某等人租赁场所,利用对外张贴小广告的方式吸引被害人前来办理网络贷款,再借帮被害人操作手机之机,通过财付通软件绑定被害人发放贷款银行卡的方式将钱秘密转走,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广大人们群众在办理贷款时,应在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保护好个人银行卡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切勿听信网络贷款小广告,否则不仅卡内的钱存在被盗风险,还会有深陷“套路贷”的危险。

 

  (供稿人:罗定法院 韦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