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更新时间: 2018-08-29 07:21:28 已浏览:510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坚持“惩处与引导、赔偿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树立“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从严治理、公众参与”等新发展理念。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广东环境资源审判(2016.01-2018.06)》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总结了近年来广东环境资源审判的进程与特点、做法及成效,并公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广东法院以专业化审判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2016年,省法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统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省已有环境资源审判庭7个、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32个、环境保护巡回法庭3个。推进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成立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申请开设环境诉讼资金账户,参与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广东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6.3万余件,收、结案总数居于全国前列。其中,涉资源类案件占比较高,占各类环资案件受理总数的95.6%。部分环资案件呈现明显地方特色,如乱砍滥伐林木犯罪在粤北地区高发,环资民事、行政案件则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五地法院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占到全省同类案件收案总数的85.9%。
  同时,广东环境资源案件在主体、行为、因果关系等方面呈现复杂性,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点多面广、类型多元,受案范围包括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案件、涉碳排放、节约能源和绿色金融等涉气候变化司法应对案件,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继广州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创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之后,广东法院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87件,其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66件。
  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环境资源审判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广东法院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裁判规则,通过专业化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