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
6月8日上午,云浮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司法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正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豪主持。
熊正良院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对当前改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分析。就如何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他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明确改革责任。要实现改革创新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全覆盖,推动法院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两级法院党组要提高站位、勇于担当,切实承担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团队建设。要加快完善“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建设,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立科学高效的法院管理体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各方沟通,加强监督指导。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等有关方面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犯罪审判制度改革结合。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改革举措精准落地。四是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科技融合。深入开发信息集控中心和智慧党建平台功能,继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信息化,逐步应用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减轻法官负担,提高办案效率。五是进一步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打造过硬队伍。落实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人员招录、培训、交流制度,保障各类司法人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要注重自我挖潜,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激发出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刘坚副书记在讲话中表示,自2016年1月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全市法院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四项改革,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各项改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就做好改革工作,他希望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法院改革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改革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等重点改革工作,让社会感受到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效,提高群众对司法特别是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要强化指导宣传,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为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豪、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宏逵、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何明霞;民一庭庭长陈容、刑二庭庭长罗杰;法官代表刑一庭副庭长焦录强、民二庭副庭长陈阳在会上分别发言,各基层法院院长简要汇报了2016年以来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对中院司法改革工作纪实画册提出意见和建议。中院有关庭室负责同志、基层法院研究室主任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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