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正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一审行政案件 市政府领导首次出庭应诉
12月13日,云城区安塘街红营村委会上山村民小组诉云浮市人民政府不受理该村民小组关于林权纠纷的行政复议一案在我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熊正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副市长金圣宏代表云浮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这是我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后,市级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对全市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法治社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促进作用。
据了解,2004年,云城区林业局经过现场核查,将位于云城区安塘街红营村委会麻地凹和粪箕笃的90亩林地确权给大化尾村,并核发了林权证。上山村民小组认为该林地属于该村,向云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区直部门反映,要求进行更正登记。今年7月24日,云城区林业局向上山村民小组发出《对红营村委会上山村要求把麻地凹和粪箕笃的使用权交还上山村并补发该山场“林权证”的回复》,驳回了该村民小组的申请。上山村民小组不服该回复,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云浮市人民政府认为,上山村民小组2013年5月20日前就已获悉该林地确权一事,但直到2017年9月15日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已严重超出申请期限(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六十日)。根据相关法律,决定不受理该申请。上山村民小组不服该决定,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当天的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陈述三个环节,原告、被告充分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后,庭审结束,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台了《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同时,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解、履行等环节,借助庭审平台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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