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豪副院长到罗定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更新时间: 2017-12-01 07:31:41 已浏览:1153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11月24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豪到罗定法院作辅导报告,罗定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宏逵主持。
罗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钦明汇报了该院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的情况。十九大胜利闭幕后,罗定法院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会议、组织参加培训考学、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日活动等多种举措,营造浓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氛围,用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稳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在听取汇报后,梁志豪副院长对罗定法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宣讲中,梁志豪副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自身的工作经历,从政治、思想、理论、实践和世界发展等方面,全方位分析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其蕴含的深刻内涵。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梁志豪副院长要求罗定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法院落到实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扎实推进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全力以赴推进执法办案。
吴宏逵主任对该院学习十九大精神提出了“三个结合”:一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相结合;二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学习新党章结合起来;三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法院工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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