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房东出租房屋诈骗陷阱

更新时间: 2017-06-23 01:25:49 已浏览:1336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案情回放】 

  2015715日,甘某英与房东林某丽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以2500元一个月承租云浮市云城区恒大城11幢某一房。后甘某英冒充房东将该房以月租2300元转租给被害人潘某,因为甘某英有该房屋的钥匙,潘某以为甘某英就是该房屋房东,潘某遂将6个月房租共13800元交与甘某英,甘某英拿到钱后从该房屋搬走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潘某。房东林某丽发现甘某英搬走,于是立即将房门锁换掉,后潘某欲搬进该房屋,发现钥匙打不开房屋,才知道其被骗。20161月份,被告人甘某英又以同样的方式,与房东蒋某春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以2200元一个月承租云浮市云城区嘉乐园C2幢某一房。后甘某英冒充房东蒋某春将该房以月租2000元转租给被害人陆某新,骗取陆某新6个月租金及押金共18000元。201611月,甘某英因诈骗罪被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点评】

租房遇到假房东的事屡见不鲜,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签定租赁合同前,如果极尽谨慎核实义务,查明房源真实情况,即可辨别真假房东,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一是在签合同前审核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做到与本人一致;二是尽量与房东一起到物业和房管局核实房东身份确定房东本人,以及房屋抵押情况;三是签合同时一定要房东本人到场,如房东本人不能到场,而是派了代理人签约,也要与房东本人取得联系,确认代理人及代理事项,并留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稿人:刘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