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体检公告

更新时间: 2017-06-23 00:41:11 已浏览:1014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招聘考试体检公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考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总成绩已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根据《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的招聘公告》,现将体检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中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名单见附件1)。其中若招聘职位无符合条件人员的,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录用。

二、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7626日上午,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4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统一集中到云浮市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三、体检纪律

(一)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并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由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复检事项

(一)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二)招聘机关或考生本人对非当天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准时到云浮市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集中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全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需443.46元,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请考生带备现金或银行卡。

(三)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请勿饮酒。

(四)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

(五)体检当日不要穿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建议穿运动服;不要佩戴金属等任何饰物,以免影响胸部X光的项目检查;尽量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身体状态的判断。

(六)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有关内容,但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七)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本次体检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进行,请各入围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体检须知(附件3),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附件: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

3.体检须知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