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广东法院召开司法改革督察推进会
龚稼立强调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6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督察推进会,院长龚稼立强调,要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中央提出的改革措施精准落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广东法院从2014年3月承接改革试点任务以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任务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稳妥落地,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同步推进,探索出了“以案定员、全省统筹,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统分结合、保高托低,妥善解决保障待遇地区差异问题”、“‘清单式’管理监督”等诸多“广东经验”,其做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认可。
同时,广东法院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打造不同类型“改革样本”。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州、深圳、佛山等法院围绕建设智慧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组建审判团队、院庭长办案、构建审判运行和管理监督机制、司法辅助团队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大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龚稼立强调,要深入总结改革试点经验,认真查找改革中的问题和短板,对标中央要求抓落实,坚持改革方向抓深化,围绕改革目标抓成效,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司法改革在决战之年取得决定性胜利。
龚稼立要求,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在强调充分放权同时,防止管理缺位,确保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有序行使,确保权责明晰、权责一致,切实将审判权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建立放权到位与责任到人并行为标志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办案”,从整体上提高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水平。
会议由省法院常务副院长霍敏主持,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岸明、省法院在家的院领导、各中院院长等领导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也受邀共同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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