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法院关于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的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 2017-04-25 08:15:31 已浏览:23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9名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2名辅警(其中女性1名)。

二、   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41日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41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能,打字速度50以上/分钟

(二)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41日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41日以后出生)

7.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打字速度70字以上/分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辅警:

1.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2.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没有受过国家的刑事处分;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容貌端正,机警敏捷,反应灵活;

5.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941日至199241日出生);身高,男性170cm、女性160cm以上;

6.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愿意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7.裸视力左眼4.8、右眼4.9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初任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月薪:3540元(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不低于省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逐级晋升制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426日至201752日下午5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31.172.198:8888/yfroes/index/index.action)报名。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报名确认。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笔试前不作资格审核,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面试前对笔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589005101730期间,登陆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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