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法院关于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警的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 2017-04-24 09:04:54 已浏览:235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9名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2名辅警(其中女性1名)。

二、   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年4月1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能,打字速度50以上/分钟

(二)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641以后出生),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41以后出生)

7.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及办公软件的应用,打字速度70字以上/分钟,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辅警:

1.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没有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2.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没有受过国家的刑事处分;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容貌端正,机警敏捷,反应灵活;

5.年龄在18-25周岁(即199941199241出生);身高,男性170cm、女性160cm以上;

6.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人作,愿意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7.裸视力左眼4.8、右眼4.9以上;

8.能自行解决居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初任劳动合同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3540//月,取得本科学士学位人员4320//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不低于省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3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逐级晋升制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4253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法院动态”栏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照(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yzzc8989061@126.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完成报名人员应于58-10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5001730凭有效证件到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二楼大堂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机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为100分,法官助理成绩按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20%40%的比例综合统计,书记员成绩按照笔试、打字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