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故事第5期:新兴县人民法院天堂人民法庭庭长陈钦儒
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支柱和前进的灯塔。有理想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才会有对事业和生活孜孜不倦的追求,新兴县人民法院天堂人民法庭庭长陈钦儒就是一位理想的坚守者。他的理想就是司法为民,抱着这个理想他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扎根基层法庭,为当地老百姓解决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也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赞誉。
化干戈为玉帛 守护一方和谐
“有争议,到法庭找陈法官……”这是天堂法庭辖区老百姓经常说的一句话。无论是家庭邻里纠纷还是山林承包、土地征收等矛盾,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陈钦儒。
一名普通法官能深得老百姓信任,靠的是他办案的态度和能力。天堂人民法庭是新兴辖区最大、人口最多的法庭,陈钦儒每天驱车40多公里来回奔走,一直用心、用情、用法解决了离婚、民间借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相邻关系等大量的民事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还主动与当地党委加强联动,毛遂自荐当上了群众与党委的协调员,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诉讼前。
天堂镇东震村委石塘村村民因村财产的管理、土地承包、村道硬底化铺设等问题多次集体上访,镇维稳中心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陈钦儒知情后立即走访该村的部分村民代表,一方面,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并一一记录归类;另一方面,针对村民提出的承包户拖欠承包款等买卖合同纠纷从法律角度予以释明解答,建议村民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他的积极协调下,村民代表纷纷表示不再上访;镇党委、政府也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处理。类似的化干戈为玉帛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河头镇雅古郞村与河头电站补偿款支付纠纷一案,陈钦儒接通知后即刻赶赴镇维稳中心接待村民,并通知电站方代表立即到场协商。调解中,双方对补偿标准各执一词,陈钦儒转变思路,找来电站其他股东一同协商,提出在维持合同约定的补偿标准原则下,电站每年拿出部分资金支持村民办公益事业,电站方对该提议表示接受,村民也表示同意。矛盾被成功化解,地方党委和老百姓都说:“镇区的和谐,离不开陈庭长”。
心里装着群众 切实为民解困
天堂人民法庭管辖的乡镇处于偏远的山区,为解决山区群众打官司难问题,陈钦儒带领全庭干警将审判庭开到村头寨尾,送司法服务到群众家, 为百姓排忧解难。像何××与王××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王××患脑肿瘤,于2007年发病至原告起诉离婚时已有6年时间,王××完全无思维和行为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被告医病花费了三十余万元,都是原告从亲朋好友处借的。治病使这一农村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何××自被告发病至起诉时一直负责照顾王××,尽责尽力,但起诉时夫妻关系确已名存实亡。接案后,陈钦儒经调查,了解到王××的父母已年过六旬,在家务农,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原、被告离婚,两老要长期负责照顾生病的儿子,生活会更艰难。陈钦儒明白该案不是一纸判决就能解决的,调解才是该案最合适的结案方式。他主动到龙坪村委与王支书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村委为王××家送慰问金,且尽最快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争取为王××家庭办理生活最低保障。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几天时间便落实了王××家庭生活最低保障事宜。陈钦儒同村干部一起又到被告王××家,向王××家庭送上慰问金,告知组织已为其家庭落实了生活最低保障,王家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已无后顾之忧。在被告的生活安置解决妥当后,陈钦儒耐心地向王××的父母解读了婚姻法相关规定,并说明何××起诉离婚的正当性。经耐心细致的抚慰释法,王××父母表示理解何××的决定,当即以被告监护人的身份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同意。陈钦儒不仅结了案,还尽力帮助解决当事人面临的现实困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用龙坪村委王支书的话说“陈庭长和我们村‘两委’干部好像兄弟一样,工作认真负责,能力非常强,帮了我们不少忙,为我村解决了不少民事矛盾,真是少见的好法官”!
因地制宜普法 树立法庭形象
多年的基层司法经验,让陈钦儒明白了一个道理:熟知法律条文并不等于有了“金刚钻”,谙熟社情民意、民俗风情同样重要。在此理念下,他制定了法庭法官下村(居)委制度:一是定期走访村(居)委。主动将法官联系方式告知村居(委)人民调解员,法庭法官每个星期至少到1个村(居)委走访1次,了解情况,并将每次走访情况进行登记。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在走访过程中摸查到的问题,法官需及时为村(居)委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并提供具体法律指导意见。
乡镇赶圩期,人员流动大且相对集中,这成了陈钦儒首选的普法“窗口”。每逢圩期,他便带领法庭干警到乡镇集市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了村居民之间的矛盾,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村(居)委、村民的大力欢迎,树立了人民法庭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以事实为依据 增强裁判权威
“法官的唯一上司是法律,只要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裁判就自生威严。”陈钦儒如是说。原告新兴县河头镇楼下村民委员会云齐村民小组诉被告刘×权、关×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纠纷延续了10年有余,期间,原告方的村民小组长换了几届,现任村民小组长新上任不久。土地承包人为佛山老板,经济实力较为雄厚。村民小组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存有担忧,村民小组长到法庭起诉时,便将村民及其个人的疑虑一一告知陈钦儒。陈钦儒热情地接待小组长,主动向其释法,并请他相信法庭一定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最终打消了小组长的顾虑。案件纠纷涉及4000亩山地发包问题,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钦儒多次深入承包山地勘查现场,多次走访知情人,理清纠纷来龙去脉,反复阅读案件卷宗。经过系列细致、高效的审查工作,及时依法作出判决。案件判决后,原、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10年山地承包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云齐村民小组村民齐赞陈钦儒是唯法至上、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并为他送来了致谢锦旗。村民小组长还专门到法庭就村小组将如何规划利用案件所涉土地、壮大集体经济与陈钦儒详聊,并说:有你这样的法官,我们发展集体经济很有底气。
陈钦儒从事基层法庭工作10多年,面对基层法庭的艰苦,他没犹豫、不抱怨。他的坚守也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肯定,近年来他先后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2014年被评为市优秀法官,2016年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在接踵而来的荣誉面前,他坦然说:“只要我的努力能给社会和谐稳定、村民安居乐业带来一点促进,我就会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履行好一名基层法官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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