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失火烧山,既入罪又赔钱
【案情回放】
2015年4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在罗定市公式滨镇车田村委天堂顶山场祭祖的过程中,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点燃爆竹,引发山火。经鉴定,该次山火火烧有林地总面积为11.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79662元。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某的亲属与受损农户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支付赔偿款项共59000元,并取得受损农户的谅解。
罗定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
这是一宗清明前后祭祖引发山火的典型案件。清明祭祖本是好事,如果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又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以上,说明法律对犯失火罪分两个档次量刑,一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罗定市从2011年起,每年都发生3件以上森林火灾案件,尤其以每年春分清明期间群众拜祭祖坟时,未燃尽的烧纸、蜡烛、香、爆竹等引起山火的居多,其中2015年失火案件7件,造成的损失巨大。
现又近清明时节,加大文明祭祖预防森林火灾的教育和相关失火案件的宣传力度,能够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祭祖而发生的烧山事件。最近,云浮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广大群众祭祖时特别要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祭祖燃烧香烛、纸钱、爆竹时要远离杂草,先铲光周边杂草作为燃放区,点燃时防止风吹火星乱飞;用完火后应当将余火熄灭或就地掩埋才能离开,避免火灰复燃。一旦不慎引燃周围草木,要及时将火苗扑灭;火势迅猛无法扑灭时,要及时撤离并报告当地森林防火部门。
(罗定市人民法院 陈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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