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购机”须遵守协议约定
【案情】
2014年3月,瞿某到联通公司参与零元购机优惠活动,与联通公司签订了《中国联通客户3G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合约机卡匹配使用协议》。该协议载明:瞿某愿意参与3G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合约机卡匹配使用活动,零元获得中国联通提供的定制智能手机AppleiPhone5S16G一台,承诺连续在网使用30个月,30个月合约期内,不得欠费停机、机卡分离或提前停机离网。386元3Giphone套餐优惠后实交月租应为308.8元。签订协议后,被告瞿某仅支付了630元话费,造成联通公司损失8634元(308.8元/月×30月=9264元,9264元-630元=8634元)及利息。联通公司遂将瞿某告至法院,要求瞿某支付欠款8634元,并以欠款金额作为本金,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
经云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瞿某欠原告联通公司8634元,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二、被告瞿某从起诉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给原告联通公司至付清日止。
【法官说法】
原告联通公司与被告瞿某签订的《中国联通客户3G预存话费优惠购机合约机卡匹配使用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将智能手机AppleiPhone5S16G交付被告并向被告提供了服务产品,但被告在仅使用了3个月,只支付了630元后即因欠费停机,未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30个月合约期内套餐最低消费,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款8634元(308.8元/月×30月-630元)及要求被告从起诉之日(即2015年2月4日)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给原告,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在此告诫广大群众,享受优惠有条件,零元购机要三思,用户应当在签订购机合同前考虑清楚,一旦合同生效就要履行合同义务,不要存在以取得手机为目的,在合同期未满便擅自停止使用的行为,否则将要承担违约责任。
(云安区人民法院 卢丹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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