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1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晓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后花园”、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目标任务,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做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429件,其中审判执行收案28024件,同比下降4.67%,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405件,前端化解成效持续巩固提升。审执结案件29042件(含旧存案件),继续保持结案快于收案趋势。市中级法院新收案件3087件,结案3220件(含旧存案件)。
一、坚持保安全、护稳定,全力保障平安云浮建设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1971件,判处罪犯2252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6件64人,“黑财清底”累计执行到位金额9.32亿元。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15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201件,有效遏制精神药物类新型毒品蔓延趋势。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吴钦泉、陈金进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惩处行贿犯罪4人,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条,对“靠校吃校”“靠医吃医”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惩不贷。
(二)坚决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强化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做实做细案件调解、释法说理、思想疏导等工作,落实定分止争,提高风险排查研判和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推进实质性化解涉诉纠纷。深入推进打击逃废债、涉农商银行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工作,严惩徐某、伍某等犯罪团伙贷款诈骗案,执结案件547件3.17亿元。部署开展重点商事金融纠纷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力将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化解在前端。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结3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涉受害人数超200人,涉案总金额达1.72亿元。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推动综合施策化解风险,稳妥办结涉问题楼盘案件119件。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法官进综治中心、进网格工作,全市法院法官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开展联络工作932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450宗。做强诉调对接,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市13个人民法庭主动对接乡镇(街道)和基层调解组织,打造“党支部结对”“庭镇(街)融合”“庭所联动”等协同共治共建特色品牌。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法官现场传授调解经验,“手把手”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操作教学,着力提升调解员履职能力。
(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66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61件。在全市铺开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调处机制,构建行政争议调解大格局,推动更多行政争议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加快建立府院联动新机制,“关键少数”带头,促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8.09%,“告官见官”和“应出尽出”成为常态。指导云城区法院连续两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定期通报辖区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及败诉理由,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9场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坚持强保障、优环境,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做实为大局服务。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司法政策导向,为重大项目、关键企业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司法保障服务。两级法院加强法律问题研究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跟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绿色矿山、金属智造等大型建设项目法律保障需求,助力重点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云城法院河口法庭多措并举提高涉石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罗定法院罗镜法庭联合市核雕协会建立促进核雕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新兴法院太平法庭与多部门合力化解系列养殖纠纷,郁南法院建城法庭为涉黄皮产业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以“小法庭”护航辖区“大产业”,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云浮法院“法治护航‘百千万工程’”工作被南方日报报道。
(二)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云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18项措施落地落实,涉企纠纷全流程提速增效,审结商事纠纷案件5542件,诉讼标的金额79.73亿元。强化法企联动、靠前服务,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问需于企。云安法院设立“院长微信”,定期向企业推送司法解释和案例信息,解答业务咨询。加强破产重整保护,设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建立破产重整投融资支持机制,进一步优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经费保障、破产管理人监督、常态化府院联动等制度机制,推动企业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罗定市胜源投资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在法院监督下执行完毕,实现脱困再生。
(三)赋能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自主创新、保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00件。对销售翻新“苹果”手机的崔某志等3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知识产权联动联调机制,推进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和衔接协作,促成诉前调解案件173件。指导云安区法院联合云安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线上化解。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举办知识产权新“知”讲堂活动,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守护绿美云浮建设。全面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5件。注重恢复性司法,开展“深化生态环境修复司法保护研究”调研,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化解一批非法捕捞、污染鱼塘、盗采河沙、乱砍滥伐等环境侵权纠纷,维护群众身边的环境权益。创新协同治理,联合生态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探索简易鉴定评估机制,简化索赔流程,加快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速度;会同林业部门共建“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提高生态治理实效。针对在农村林地滥伐林木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增长问题向林业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推源头遏制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地等问题发生。
三、坚持守初心、惠民生,倾力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一)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强化“如我在诉”理念,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事来办,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涉民生案件2516件。兼顾法理情,巧断家务事,审结家事案件2092件,调解撤诉931件,1案入选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对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行为“零容忍”,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05件144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针对预防校园性侵、强化娱乐场所行业监管等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7份,构筑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司法防线。平等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35件。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职工追回欠薪3391.5万元,帮助劳动者过上暖心年。
(二)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执行质效“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深化执行改革,全年执结案件9114件,执行到位金额20.65亿元,执行款发放率102.83%,超期未发执行款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执前督促、执行和解,推行强制执行风险提示,促使27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执前调解案件367件,实现执行案件减量增效。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全市法院窗口均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实现执行事项集中办理,带动执行结案平均用时缩短23.35天。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开展交叉执行案件113件,推动一起涉党政机关跨度21年执行积案实质化解,获省法院在全省推介。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或主动履行证明书460份,帮助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卸下信用惩戒包袱。
(三)深化司法惠民便民。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需求,网上立案占民事行政立案数87.49%,网上开庭1178场、电子送达3万余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云端”打官司已成常态。在镇(街)设立20个诉讼服务站,利用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0场次,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米”。发挥司法救助“托底”功能,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81.66万元,发放救助金89.6万元,让司法关怀温暖人心。深化司法公开,及时通过官网、自媒体等平台实时发布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法院动态,回应群众关切。
(四)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在练某英诉陈某凤无因管理纠纷案中,法院支持祖父母以管理人身份要求被抚养人父母支付抚养费,既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也为隔代抚养人维权提供有效司法途径,该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民事案例。坚持以“小案件”讲“大道理”,整理编印《为民司法三十年》案例集,在《云浮日报》刊登“以案说法”57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六进”送法活动181场。深入开展法校共建“法官工作室”工作,选派41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将法治种子“播”进校园,推动法治教育与司法审判实践有机结合。
四、坚持挖潜能、促改革,努力实现公正效率相统一
(一)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坚持全过程监督、组织化行权,充分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内部集体监管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类案裁判规则研究,建立覆盖上下两级法院的发改案件质量双向联动分析总结机制,运用“法答网”解决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院庭长承办案件15102件,占结案总数的52%。综合运用办案通报、态势分析、数据会商、发改案件分析会等方式,全面加强条线业务对下指导。建立精品案例培育机制,发布各类专题案例11批42个,5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专题案例,6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二)优化审判效率管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6.78%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结。深化民事审判繁简分流、执行案件快慢分道,市法院组建二审民事案件速裁团队,规范立、审、执各环节和一、二审程序之间案件材料移送流转,为审判“提速赋能”。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缩短34.84天,小额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43.21%。以刚性制度严把审限变更关,严格结案标准管理,规范审判流程促进效率提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小部分案件久拖不结问题,建立院领导包案督办、包案指导机制,两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面清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下降至10件,压降至近十年最少。
(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院庭长阅核职责和案件范围,以“阅核制”为抓手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纳入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监管180件,确保管到位、管得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推进落实庭审实质化。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成立市女法官协会,积极推动两级法院法官等级择优选升工作,实行“量化分级、拉开档次”的全员绩效考核,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团队,调整审判团队分工,实现人员优化配置。
五、坚持严要求、强素质,着力锻造云浮法院铁军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度化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主题党课、政治轮训等,思想政治建设持续走深走实。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大调研抓转化促改革,确定五个重点调研课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真招实招。组织开展宪法宣誓、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
(二)把提升能力落在实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依托“四个万家”、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动员党员干警下沉基层,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聚焦履职能力提升,加强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业务培训121场2500人次,2名业务骨干入选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2名入选市涉外法治人才库。积极开展优秀学术论文、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比,7个优秀咨询答疑获省法院表彰,1篇裁判文书和1个庭审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完善“全员、全面、全时”干部考核体系,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涌现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一批优秀干警。
(三)把正风肃纪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增强监督管理合力。聚焦全面管党治院,紧盯上诉案件移送期限过长、诉讼费退还不及时等重点问题,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查纠共性问题17个。严格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凡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常态,营造司法清风正气。加强廉洁家风建设,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让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扎根心中。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高度重视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专项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市法院工作情况,主动上门走访民主党派市级机关,办结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强化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等活动23场430人次。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法检两院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9场26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29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本领仍需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未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案件实质解纷、服判息诉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司法责任制、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条线指导等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改革系统集成还要继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仍需常抓不懈等。我们将直面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二个“云浮30年”的开局起步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不动摇,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党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云浮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以更实举措做深“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高质量司法促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共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加快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努力把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以更高标准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在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百千万工程”、强化环境资源协同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意识持续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的堵点难点,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以更大力度做好“为审判提质、为公正增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司法责任体系,让审判权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法官审判能力持续提升,审判质效持续向好。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案件审理期限、平均结案时间、执行到位率等指标,简化诉讼流程、压缩程序时间,降低群众诉讼的时间精力成本。
五是以更严要求做强“规范化建设、专业化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善落实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发展根基。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严之又严抓好“三个规定”填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实干为要,奋斗以成。全市法院将更加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浮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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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行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团队、人员相对集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2.“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联动,审判机关、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协作单位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打击等,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强大合力。
3.执行质效“巩固提升年”活动:为对标全国最好最优、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结合“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评价体系,巩固“压减执行存案攻坚战”成果,推动执行质效指标全面提升,努力实现以高质量执行服务高质量发展。
4.交叉执行: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指令执行、提级执行、督促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内部交叉执行等方式,破解执行难题,推进案件执行。
5.法答网: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于2023年7月1日在全国法院范围正式上线运行。
6.人民法院案例库: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案例资源库,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通过对案例的收集、筛选,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做实加强监督指导的要求。同时,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7.阅核制: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提出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机制。目标是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院庭长对所阅核案件的裁判过程或者结果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审判组织意见,但可以要求重新考虑、复议,或者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庭长阅核案件的时间节点、所提意见、处理结果等,应当在办案平台全程留痕,或者形成书面记录入案备查。
8.四类案件:是指具有四类情形之一的案件,一是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二是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9.“四个万家”活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活动。
10.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5年2月
(共印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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