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齐发力 共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云城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
更新时间: 2025-04-02 15:27:34 已浏览:187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近日,云城区法院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据了解,原告唐贵某与唐亚某为同村兄弟,两家一直存在矛盾。2023年11月,某山洪治理工程需要在原告唐贵某门前铺设管道排水,由于原告唐贵某与唐亚某对铺设管道有不同要求,唐贵某用混凝土堵塞水渠出口,而唐亚某用锄头进行清理,原告唐贵某的妻子莫某某予以阻拦,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唐贵某对水渠出口进行开凿破坏,后双方报警处理。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对唐贵某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并认为唐亚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对唐亚某不予行政处罚。原告唐贵某对公安机关给予其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原来的行政处罚,原告唐贵某仍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另莫某某对公安机关不予行政处罚唐亚某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市政府申请了复议。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源头治理”原则,联合市司法局、当地政府、村委会,通过实地调查、释法说理和多方协调,逐步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推动双方达成和解。经调解,莫某某撤回了行政复议,同时鉴于唐贵某已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整改,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公安机关对原告唐贵某给予减轻处罚,由行政拘留七天减免为两天。这场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实质化解了双方矛盾,也有效促进了邻里之间和睦共处。
下一步,云城区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实做优“法院+N”协同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共识,构建府院联动、同频共振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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