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导诉员、专职调解员的公告
关于招聘导诉员、专职调解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诉员1名及专职调解员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开除公职记录。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即:
1.应聘导诉员岗位的,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办公室设备。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其中,男性要求身高170cm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cm以上。大方得体,举止优雅,有良好的表达语言能力。
2.专职调解员面向法院、检察院、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局等司法部门的退休干部中聘请。
二、工作内容
(一)导诉员
导诉员负责接待当事人,根据当事人办理事项指引其前往对应的工作窗口办理业务;指导并协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内的智能化设备。
(二)专职调解员
专职调解员对本院管辖的符合调解要求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主持诉前调解工作,可兼任信访接待员。
三、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15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专职调解员另需提供本人退休证。
4.资格审查。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条件符合,将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聘用
1.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1)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2)本次招聘的导诉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公司派遣、用人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请。
五、薪酬待遇
1.导诉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3540元(含五险一金),享受年休假(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并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
2.专职调解员参照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月薪4600-4800元。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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