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车祸受伤,市中级法院驻村干部紧急救援

更新时间: 2020-03-04 07:03:38 已浏览:103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229日下午一时许,家住高潭村委白鹤洞村的贫困户叶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324国道云浮往罗定方向高潭村委党群服务中心门口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车速较快)发生碰撞事故。恰好被回家而路过此地的高潭村村长发现,便马上电联正在村委加班加点整理疫情防控资料的第一书记叶雄请求支援。

 

闻讯后,市中级法院驻高潭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叶雄、驻村干部耿飞二人快速反应,立即放下手中的所有工作,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救治伤员和报警,并做好设置标识、保护现场等救援工作。由于叶某头部、肩部、左脚等多处受伤,血流不止,两人便和村民一起将伤者以最快时间送到石城镇卫生院进行初步救治。随后,两人又返回事故现场,与村长一起协助交警处理事故。后来,伤者被送至市中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31日早上,第一书记叶雄、驻村干部耿飞与村委干部一起前往伤者家里,安抚他的家人,并根据630资金使用规定,在符合资金使用方案的前提下,向伤者父亲送去了慰问金。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中级法院驻高潭村干部冲锋在前、忘我工作,连续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周末也不松懈,加班加点部署各项工作。下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市中级法院驻村工作队将继续跟进受伤群众叶某的相关情况,确保他得到及时治疗。由于该名群众是贫困户,驻村工作队将在各项政策严格落实的同时,给他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避免该贫困户因事故出现返贫现象,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