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

更新时间: 2020-01-14 09:33:42 已浏览:821 文章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原创

图为发布会现场。侯裕盛 摄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金龙,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王展飞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此次指导性案例共27件,涉及知识产权、国家赔偿、执行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据介绍,第22批指导性案例包括3件知识产权案例和1件国家赔偿案例。这批案例专业性强、问题新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对于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司法保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都有重要意义。其中包括此前备受关注的《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该案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乔丹’商标行政纠纷系列案件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大法官担任审判长,明确了商标行政纠纷案件中主张在先姓名权保护需要满足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损害在先姓名权的认定标准,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对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重要作用。”吴兆祥表示,“本案的裁判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目前强制执行领域的立法供给较为不足,需要发挥指导性案例灵活性、精准性强的优势,进一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吴兆祥介绍,第23批指导性案例共10件,对执行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具有实体与程序交织、公法与私法融合的共同特点,体现出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规范重点。

  第24批指导性案例共13件,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浓缩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亮点。13件案例在诉讼类型上,既包括私益诉讼,也包括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责任方式上,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三种责任方式的统筹适用;在保护对象上,涵摄大气、水、土壤、矿业、林业、渔业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领域,环境案件特色鲜明,辨识度高。